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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理财产品本质是浮动利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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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8-22 1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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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银监会就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布了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旨在规范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,并让客户明白自己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,遵循卖者有责之下的买者自负。

    多数老百姓对短期理财产品的理解也就是储蓄,表面上利息高一点的储蓄。如工商银行6.5%的年化收益率确实非常高,接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,也高于央票利率,于是成为了很多储户奔走筹钱购买的目标。

    曾有储户为了凑足最低申购下限5万元四处短期借款。此类储户认为,最好的理财方法就是不断买入短期理财产品来替代长期储蓄。这样做也有很多问题。在两种理财产品之间的空闲时间,资金将闲置,无法获得较高收益,长期下来总体收益未必比一年期定存更高。此外,理财产品并非全无风险,而储蓄是绝对没有风险的,所以说短期理财产品只是表面上利率高一点。

    现在的理财产品也分两类。一般长期的理财产品都说预期收益率,到时候能否实现不太好说;另一种就是短期理财产品,这类理财产品风险不大,收益率高,但就是时间过短。据分析,出现较高收益率的时点多为每季度末,其中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更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时点,在这两个时点推出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高得惊人。

    除了理财产品之外,银行也通过其他办法来增加特殊时点的储蓄额。例如银行会与期货公司合作,告诉期货公司客户,只要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,把期货账户中的可取保证金余额全都取出转入银行账户,次日开盘前就可以取回,便能参加抽奖。对于期货客户来说,这样的操作并无成本,还能获抽奖机会。银行月末的账面储蓄额也可得到增加。

    所以说,目前理财产品的本质就是浮动利率,是一个银行固定利率背景下产生的怪胎,每到月末、季度末,银行都要开打流动资金争夺战,变相提高收益率,此做法可理解但不鼓励。如果管理层能够认可银行揽存,其实可以试点浮动利率。
发表于 2011-8-22 22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错。。。我也来看看!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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