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riginally posted by mai at 2004-9-6 03:51 PM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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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版;
有时年轻人不大懂规例,或文章太好,一时之急,移来发表了,如可行的话请放他一马吧,先代他谢您不罪之大量! ...
mai兄,您客气了,我的文章从来都不反对别人转载的,写文章,就是让大家看的, 被转贴是别人看得起,应该高兴。只是,做为网络礼节,该注意的还是要注意。我是在韬客看到转贴的,我提醒转贴者请注明作者,结果,看到了banson的名字,我就顺藤摸瓜来了,哈哈。
mai兄,我们当是见过的,谢谢您的错爱,看得起我,我少来发贴,是为了避嫌,无论在任何地方,我都怕落下拉客的恶名,因此,不大方便在别的论坛发贴,至于浙外,是山姆兄弟有恩于我,而且,他明白我是什么人,所以,我每天会发贴,他也不会误会。
我的帖子,您随便转贴,只要稍加尊重就可以。我就不自己来贴了。还是避嫌。
有空相聚,江边小坐,开怀畅饮,好吗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