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反复中伤我多次了,我会记下来的,并非我是大气量到任你伤害也不计较的,
您既然反复要进入本坛,又要不守规举,那只有离开这里一条路走,
否则就要守本坛规则,更不能乱造谣生事,你好自为之。
你别讲无犯坛规,班竹己给你下了结论了。你己属于硬闯主人门,又不尊重主人的人了。 Originally posted by 胖猴 at 2003/10/8 12:22:
干脆建立个论坛法院,将那些捣乱家伙的名字、罪状、惩罚(扣分、禁止发言10天等等)公布出来,大家再看见这些人的帖子也不用回贴了。:cry: 同意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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