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种所谓的“助人为乐”我坚决不干 花一分钱我都感到冤, 救助穷人是政府的事儿,要老百姓管 还要政府有个屁用:oh:
原帖由 cashmere 于 2007-3-12 08:04 发表
仅仅为了这个????????不会吧.赔了赚了都是自己的决定,怎么能怨别人呢?
都像你,这个世界就会很安详了。
我这辈子绝对不会以雷锋为榜样 那是脑子进水后的榜样
原帖由 happy88888 于 2007-3-12 08:04 发表
那只能算是朋友的一种:oh:
那叫business partner,有的是common interest:oh:
原帖由 wooden666 于 2007-3-12 07:34 发表
是的,凡是涉及到利益的事情,越是亲朋好友越麻烦。打死我也不说,闷葫芦
看什么事啦!不能一概而论.不过反对亲戚朋友做生意.最后都美好结果.有了钱却失去了亲情友情.
今天股票能跳一小升,涨涨涨。:red: :red:
我每个月开发票 要上交10%的税 这些钱干什么去了 还不都tmd给这帮挥霍了 回头让我去帮助弱者 我靠滴 ,我真成了傻X了:mlw: :mlw:
原帖由 cashmere 于 2007-3-12 08:02 发表
真能水.交换做人心得呢!:) :)
:D水了一个晚上了
原帖由 cci 于 2007-3-12 08:03 发表
没有利益 就没有朋友
我是个人 还没有超凡脱俗到忘我的境界 我也不想修炼到那个境界 ,我还要吃喝嫖赌抽:oh: :oh:
没有永远的敌人,只有永远的利益.:) :)
原帖由 happy88888 于 2007-3-12 08:04 发表
那只能算是朋友的一种:oh:
酒肉朋友...:D